2007年10月9日 星期二

2003年8月6日論工程扣款與收回砂石料價

論工程扣款與收回砂石料價
講座:林誠二
前言:擔任仲裁人之認知:
○ 民事私法紛爭:當事人進行主義,不訴外裁判
○ 外國裁判案例作成判決之案件甚少,故事前調解和解制度應建立
○ 仲裁制度本身具有和解之性質
○ 作仲裁人係做公德
○ 仲裁程序中之爭議?如工程司之手冊中所載「工程中之工期不得爭議」之效力
○ 專家判斷:法律人缺乏者,如優等懸賞廣告、考試成積之評定等,
○ 現今面對的為仲裁人仲裁判斷本身並非仲裁制度,若否將違反國際潮流
案例分析:
概括承受契約,後開放通車一年後驗收:之衍生爭議!
Q1砂石補貼
Q2反光面脫落扣款
Q3活動護欄?
○ 時效起算之規定?×民128,此屬一般消費性承攬
○ 反光片:耐用時效為三個月,四個月驗收時可否用瑕疵擔保責任?師以為本案保固期應以完工時為準非驗收合格時認定,故無瑕疵擔保責任
○ 混凝土活動護欄?一式計價!總價決標!仍要有一定範圍,15日逾期通知失權之效果,師認違誠信原則不予適用。
○ 砂石風波?以往仲裁人係就承商請求總金額(含利管費)按比例補貼,後經審計處糾正認僅有砂石部分方得補貼,師最後認為審計處之糾正合理,然以前的判斷如何處理?

與談人
詹森林:仲裁人應本公平判斷,方能提升仲裁品質。師亦採時效起算以實際完工日,惟補充說明工程驗收結算書上記載扣款規定乙節?師以為簽名不當然得予扣款之主張。進一步可由廠商於驗收記錄附保留之說明。養護期之起算原則採竣工日非以驗收合格日;如以通車使用無法辦驗收之工程如何?師以為可以請求,蓋風險應交由業者負擔,且民101條附條件之當事人妨礙條件成就者視為條件成就之法理係屬可歸責業主。又關於承攬時效?二年?限於法定劃一原則。棄土一式無數量?應先探求業主編定原意;砂石料涉及民法不當得利問題!十五年;惟二年、十五年時效規定平衡性宜另透過修法方式解決。
講座:林誠二
前言:擔任仲裁人之認知:
○ 民事私法紛爭:當事人進行主義,不訴外裁判
○ 外國裁判案例作成判決之案件甚少,故事前調解和解制度應建立
○ 仲裁制度本身具有和解之性質
○ 作仲裁人係做公德
○ 仲裁程序中之爭議?如工程司之手冊中所載「工程中之工期不得爭議」之效力
○ 專家判斷:法律人缺乏者,如優等懸賞廣告、考試成積之評定等,
○ 現今面對的為仲裁人仲裁判斷本身並非仲裁制度,若否將違反國際潮流
案例分析:
概括承受契約,後開放通車一年後驗收:之衍生爭議!
Q1砂石補貼
Q2反光面脫落扣款
Q3活動護欄?
○ 時效起算之規定?×民128,此屬一般消費性承攬
○ 反光片:耐用時效為三個月,四個月驗收時可否用瑕疵擔保責任?師以為本案保固期應以完工時為準非驗收合格時認定,故無瑕疵擔保責任
○ 混凝土活動護欄?一式計價!總價決標!仍要有一定範圍,15日逾期通知失權之效果,師認違誠信原則不予適用。
○ 砂石風波?以往仲裁人係就承商請求總金額(含利管費)按比例補貼,後經審計處糾正認僅有砂石部分方得補貼,師最後認為審計處之糾正合理,然以前的判斷如何處理?

與談人
詹森林:仲裁人應本公平判斷,方能提升仲裁品質。師亦採時效起算以實際完工日,惟補充說明工程驗收結算書上記載扣款規定乙節?師以為簽名不當然得予扣款之主張。進一步可由廠商於驗收記錄附保留之說明。養護期之起算原則採竣工日非以驗收合格日;如以通車使用無法辦驗收之工程如何?師以為可以請求,蓋風險應交由業者負擔,且民101條附條件之當事人妨礙條件成就者視為條件成就之法理係屬可歸責業主。又關於承攬時效?二年?限於法定劃一原則。棄土一式無數量?應先探求業主編定原意;砂石料涉及民法不當得利問題!十五年;惟二年、十五年時效規定平衡性宜另透過修法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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